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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M (SAA C-TICK MEPS) 认证


发布时间:2016年8月30日 18时39分


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联合标准是以“AS/NZS” 为开头,其标准基本上与IEC一致,并包含一些国家差异。由于澳洲和新西兰推行认证相互认可,所以产品只要取得其中一个国家的认证就可以在另外一个国家销售。
电器安全的合格评估,是由各州或地区的认证机构(Regulatory Authority)依据「1945 年电气安全法」(Electrical Safety Act of 1945) 的统一互惠审批计划管理。此计划把电器产品分为两大类:「管制」(Prescribed) 及「非管制」(Non-prescribed) 两大类。
1. 管制类产品─ 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,并需取得认证机构的认可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roval)。
2. 非管制类产品─ 无须认证可直接销售,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纽澳标准AS/NZS 3820:1998 (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);也可选择向认证机构申请符合性证书(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)。
澳大利亚与新西兰所管制的EMC架构与欧盟CE Marking 之EMC大致相同,采自我宣告方式。
电磁兼容性(EMC) 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 无线电通讯法(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) 所 制订,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,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、电灯及类似设备、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、资讯科技产品、工业科学及医 疗用仪器设备、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。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,将产品划分为三类,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-Tick 标志。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,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 标准。
澳洲供应商要先取得澳洲通讯及传媒管理局(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) 的批准,才能使用C-Tick 标志。
如产品同时符合电气安全及EMC 要求的话,也可申请使用法规符合标志 RCM 标志(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)。
对于节能灯、荧光灯管、直管荧光灯镇流器、外置电源、机顶盒、电视、家庭娱乐设备: (音视频设备)、电冰箱与制冰机、电热水器、三相电动机、空调、洗衣机、干衣机、洗碗机等产品,需要按照最低能耗标准(MEPS)的基础进行管控-即规定了它们的最低能耗水平,具体请参考能效测试栏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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